一、主体职能和核心职责
(1)贯彻落实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拟定统一战线工作计划,向校党委报告请示统一战线工作并提出意见建议。
(2)牵头协调学校统一战线工作,统筹指导职能部门和基层党组织开展统一战线工作。
(3)做好民主党派工作,促进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的发挥,支持和协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
(4)加强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引领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做好各级党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选拔、举荐工作,做好各级无党派(代表)人士的认定、推荐工作。
(5)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持续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坚决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
(6)做好校内归侨、侨眷、留学归国人员和港澳台人员工作。
(7)在统一战线工作中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负责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
(8)完成校党委和上级党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