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
首页>> 民族宗教>> 正文
现代化背景下的佛教发展之维
2015年12月01日 11:01来源:中国民族报 (点击: )

    佛教在当代的发展是以社会被高度现代化为背景的,现代化特质使得佛教发展有了世俗化特征。不管现代佛教身处怎样的地理位置,都有被都市化的一面,它以广泛的社会交换为鲜明的时代特征。在社会互动中建立的现代佛教必须保持其最根本之本色。现代佛教应以僧伽为核心、以弘法为正业、以戒制为保障,建立既顺应社会发展趋势,又不减损佛、法、僧三宝的神圣性的现代佛教。

    以僧伽为核心

    现代佛教弘法团体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居士的深入参与。自清末以来,居士佛教就作为现代佛教的特征之一呈现出来了。当代,居士对佛教事业有了越来越深入的参与,使得佛教弘法团体不再是纯僧人社团,这给佛教的发展带来了诸多便利。不仅寺院经济有了一定保障,也给寺院与社会各方面的交往提供了方便,居士团体组成人员的广泛性也为佛教团体各种人才需求提供了重要资源。但是,现代佛教的构成必须以僧伽为核心。

    现代佛教的中心组织是寺院,其他佛教团体的活动应以寺院为中心。现在的寺院是包括了出家人聚居场所、弘法场所在内并影响到各佛教事业组织的机构,并进一步通过各组织与社会开展了广泛互动。因此,现代佛教的大乘精神是最显明的。只有以寺院为中心开展佛教活动,才符合佛教的基本原则,因为出家人是三宝之一,是佛陀慧命的当代担负者。唯有维护僧伽团体的威信,才可以保持信仰的神圣性,保证修行的合法性。当然,由于时代变化,物质条件与传统社会有了巨大差异,寺院本身存在的样态也不一定是传统的样态。现在社会可以允许什么样态的僧伽场所存在,可以通过研讨和实践探索来解决。

    都市寺院的发展也需顺应时代趋势,进一步丛林化。《释门正统》谓:“元和九年,百丈怀海禅师,始立天下丛林规式,谓之清规。” 丛林之设最初是禅宗共修的道场,现今丛林的概念被远远泛化了,凡接纳游学僧人修习的寺院皆可视为丛林所在。一般认为,百丈禅师之《禅门规式》开创了中国佛教农禅并重的形式,为佛教在封建社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如今社会发展进入高度工业化时期,现代佛教的农禅特色也淡化了,但是丛林精神没有改变。丛林就是要建设成为方便众生修行解脱的道场,只有基于此目的建立的寺院才是如法的。寺院丛林精神之维持最关键的是完善丛林体制。经过几代大德的推动,古代社会的丛林形成了一个分工明细、层次严明的僧伽团体。寺院的住持、知事、头首等,各自尽责,是真正的奉化大众之道,即职事必须以修行者为中心。在现代社会条件下,现代佛教的丛林照搬古代丛林的分工制度是不现实也是没必要的,但依团结僧伽、方便度生及利于与社会各界协调关系的原则完善各项体制、合理分工、协调部门之间关系,仍是建设现代丛林之必须。为建好现代丛林,既可以对社会部门的构成进行参照,又要注意到佛教组织的特殊性。

    现代佛教以僧人为核心,其经济管理则需要更多地接纳居士层的介入。寺院经济是被僧界内外讨论较多的一个问题。寺院经济是佛教事业发展的必要保障。现在,由于大量工商界人士对佛教的信仰,寺院经济处于一个比较好的时期。寺院经济的管理、分配、社会再投入等都是需要认真研究的问题。历史上,社会财富大量涌向寺院,给佛教本身的发展注入了相当强大的力量,但是也给佛教的发展带来过灭顶之灾。居士的广泛参与给寺院经济的管理带来了诸多可能。当前寺院经济的管理尚无统一之形式。为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需要抓紧这方面的研究,另一方面,寺院之间可以相互借鉴。现在有些地方的佛教组织建有基金会或功德会等机构,负责筹集佛教款项及对其支出事宜,这应为可资借鉴的管理形态。

    建立以居士广泛参与、僧人(如住持、知库等)也参与其中的寺院经济的专门管理机构,并完善其监督体制,既可以增加社会各界对僧团的信任,又可以保障寺院经济长期健康地维持下去。寺院经济既创造社会财富,又满足佛教活动之需。印顺法师就主张可以每年将如法的收入分为资用、积蓄、经营、作福四种用途。现代佛教的发展过程中,僧界内外共同保证寺院经济不偏离佛教事业的轨道,杜绝假佛行骗、借佛敛财事件的发生,这是一个关乎社会各界对僧界信任度的问题。

    以弘法为正业

    现代佛教秉承人生佛教的精神,继续其入世化之倾向,依“人道”建立“佛法”,是佛教事业在都市化时期的新样态。佛法修行不能脱离众生,“大乘”一词本身就包含有“能救度更多的众生”的意思。城市人口多、辐射面广、资讯发达,应该成为佛教弘法的重要地区。都市有深厚的文化底蕴,是社会文化的前沿,这使得处在其中的寺院有特殊意义。现代佛教可以对文化上层人士产生积极影响,再进一步通过这些人士把佛教的影响力辐射到更广大的范围。

    现代佛教在社会互动中,更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太虚法师将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忙于经忏的佛教称为“鬼的佛教”、“死的佛教”,力倡改革,提出关怀人生、以人为本的人生佛教思想。这一思想的提出着重强调了以佛教道理改良社会使人类进步的观念。在他看来,佛教是立足于现实人生的,他说,“唯佛陀为真正现实主义者。”佛教事业以人为本,当然要分析人所处时代的具体特点,不能忽略人的时代现实性。

    现代佛教的典型时代特点是佛教的发展处于社会高度城市化时期,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各部门沟通更加便捷、通畅,交通、信息、媒体等高度发达。这一切给佛教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同时也是严峻挑战。现代社会的诱惑力可能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要强大。现代佛教要利用现代社会的便利为弘法事业服务,而不是被世俗化。

    现代佛教在社会互动之中,可以实现弘法手段的多样化以适应时代需要。当今佛教团体多以各种方式参与社会活动,并通过这些活动扩大佛教自身的影响力。除了传统的放生、祈福法会等等,还产生了临终关怀、心理辅导、夏令营等多种新型的佛事活动。佛教慈善事业的成功开展一改人们对佛教不问世事的印象。当然,在这方面港、台地区的佛教行动早、成果大,大陆地区还处在起步阶段。现在大陆地区的佛教界可以酝酿佛教社团以独立或联合的方式办一些较大的慈善实业。若能在这方面有所突破,将使得佛教在社会各界人士心目中的存在更有正确的位置。因为很多人还是把佛教当成与鬼神沟通的渠道,对佛教的人间性、人生性少有认识。佛教参与社会活动,应保持佛教本身的特点。慈善、慈悲是佛教自身具有的度生观念,在社会活动中培养慈悲心,感染周围人,使其具备慈悲心,都是弘法度生自身所伸展出来的。若通过慈善事业反而减损了佛法修行的基本信念,则与佛教参与社会互动之初衷相背。

    现代佛教要在与社会各层互动中摆好自己的位置,如与政府关系的处理。现代佛教可以、也必须成为建设和谐社会的积极参与者。佛教以其特有的教义使其有成为社会精神文明建设助手的充分条件。寺院处于都市之中,受社会经济扶持,有一定信仰人群,对这些人群的影响力往往有大于社会其他要素之处。寺院因其巨大影响力使其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近些年,有不少佛教团体和学界专家就佛教的社会功能展开过研究,如上海市佛教协会举办过“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研讨会”,并出版了论文集。

    现代佛教要把握好出世与入世的关系。有人认为只有隐居山林、减少社会交往才是真正的修行者,这其实是对修行本质的狭隘理解。大乘佛教本来就讲自利利他,广度众生是大修行者的不懈追求。中国禅宗在六祖之后发扬光大,而在早期无甚大发展,这与当时社会条件所限下前期几位楞伽禅师只能隐身山林不无关系。现代佛学家吕澂先生认为所谓出世是指要出浊世,“所出离的并不是整个现实世界,而只是属于世间所应破坏、变革的一切染污、不善成分。”也就是说出世与入世是统一的。

    现在多有从佛教的心灵调适功能进行研究者,这值得提倡。快节奏、多变的现代生活给现代人增加了巨大的心理压力。佛法揭示的是人之生存的局限性,是关于人生永无圆满的真相与现实。由此佛陀宣说缘起、无常与解脱等诸观念。虽然社会在发生巨变,但佛法所揭示的道理并不因此有本质变化。佛法本属于心法,在调节人的心理方面能起到一般心理咨询、心理治疗所达不到的效果。这方面的具体途径可以进行广泛研究,现在已经有寺院举办了禅学特色的心理咨询室。但是有些佛教人士,为满足人们省时、便利的需要,有把佛法快餐化、庸俗化的做法,这是教内学者必须要从教理上予以肃清的。在现代多途径、广范围的弘法活动中,保持佛教本身的正信是特别重要的,因为当人们的辨别能力没有得到足够提升前,传播错误的言论也在所难免。现代佛教的领导者要有敏锐的嗅觉,及时拨乱反正,引导弘法事业走在正规的道路上。

    以戒制为保障

    佛教自身的存在是依赖于其物质载体僧伽的,僧伽成员的素质也是现代佛教能否续佛慧命的关键。能够抵御物质至上与享乐主义的诱惑是对出家人的基本要求。现在蓄意对佛教制造的谣言及以假僧人身份污秽行事的事件屡见不鲜,也有僧界内部确实出现个别僧人不守戒律甚至触犯法律的案例。这提醒佛教事业者,戒制的落实对于现代佛教这种更深入地入世的佛教形态特别重要。

    戒律学的研究在近代以来是比较被忽视的一个问题。现代社会的僧界如何落实戒律,戒律思想究竟对社会人心的净化能不能起正面推动作用,戒律能否变通,戒律和净土究竟关系紧密到什么程度,现代佛教必须开展对这些问题的研究。

    首先是必须重视戒律。戒律的维系是正法久住的保障。戒律是和净僧团的保障,坚持戒律,可以维护僧团形象,成就他人道业,建立信众信心,使得正法永驻,因此各戒本都有“结戒十利”之说。赵朴初先生在《中国佛教协会三十年》的报告中,这样阐发人间佛教的基本思想:“我们提倡人间佛教的思想,就要奉行五戒十善以净化自己,广修四摄、六度以利益人群,就会自觉地以实现人间净土为己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一庄严国土、利乐有情的崇高事业贡献自己的光和热。”这说明,戒律的落实是佛教于人间的基本点。

    落实戒律是现代佛教僧团自身建设的基本点,只有戒律严格的僧团才能使得社会各界予以佛教充分的尊重与向往。反之,安逸或无节制的生活会给佛教发展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这一点上,都市可能产生的负面作用远远高于山林。日本奈良时期的佛教寺院大量建立于都市,在日本佛教历史上被称为都市佛教时期。当时由于寺院得到了政府较多支持,条件优越,但僧侣生活却日渐腐化,行为不端,最后导致了奈良佛教的堕落。前车之鉴,不能不引起深思。只有严格戒制才能维护僧团的纯洁和佛教的生命力。现今僧团一定程度上存在良莠不齐的现象。现代佛教界应通过戒制的落实,加速僧团自身建设,重塑僧团美好形象,并把戒制落实于培养佛教后继人才,使之树立崇高的人格形象,造就新一代高僧大德。

    其次,允许戒律的具体内容适应现代社会发生的变化。当初,释迦牟尼就曾言及小小戒可舍。然而对于什么是小小戒的问题,释迦牟尼涅槃后,弟子们就产生了分歧,成为了早期佛教部派分化的诱因之一。当今社会环境已发生巨大变化,现在辨明哪些属于小小戒的范围对当代社会已不是十分重要的问题了,倒是可以讨论戒律的具体内容可不可以因时代变化而变化,可以变化的范围有哪些等。

    其一、戒律要从实用上去理解和落实,因此其内容也是可以伸缩的。《五分律》中有:“佛言:虽是我所制,馀方不以为清净者,皆不应用;虽非我所制,馀方必应行者,皆不得不行。”其二、戒律的具体内容是发展变化的。从最初的没有戒律,到“因犯制戒”,慢慢丰富起来。因此,戒律在不同环境下也会有不同的具体内容。曾有戒规定,盗取五钱砍头,是因为当年摩羯陀国的国法,凡偷盗约值五钱,便是死罪,佛陀就依王法作为制定戒律惩罚法则的标准。如果到了他国或到了现在的哪一个国家,死罪的标准不同,甚至已废除了死刑,佛陀戒律的惩罚标准,也必然会随之变更。所以,佛教传到某一个地区,便会在遵守其制度、顺应其文化的基础上改变其陋习及恶法、导正其方向的偏差。其三、戒律内容是一个庞大的体系,每个人都应该受戒,都可以受戒,它没有要求人刻板地遵守教条,而是在对心灵的管理之中不断提升自己。

    现代佛教应继承佛教“世间与出世间不二”的基本精神,准确对人生佛教在都市化时期进行表达。契理、契机是佛教发展的基本准则。没有契机,佛教将在时代巨变中失去广泛度生的机会,落伍于时代;没有契理,就会发展出怪胎,不能称之为佛教。这两者并重是现代佛教的发展必须认真解决好的问题。

Copyright 2013-2021
版权所有:西安工业大学党委统战部
电话(总机):029-86173058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学府中路2号  邮编:710021 陕ICP备15000397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