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极端主义不是宗教,而是用宗教外衣包装起来的违法犯罪、危害社会的思想行为。宗教极端主义有不同的表现方式和不同的来源,对社会形成不同层次的危害,因此,反对宗教极端主义,单打一不行,要从实际出发,调动各方力量,综合施策。当前打击的重点是以分裂国家为目的、以暴力恐怖为手段的宗教极端主义。
宗教极端主义是包括宗教界在内的全社会的共同敌人
一般来说,分裂主义势力如果直接从政治上鼓动群众分裂国家,很难得到社会响应,很难影响到群众。但是如果它用宗教的外衣包装起来,用宗教的目标、宗教的道德、宗教的语言蛊惑人心,加上各种恐吓和利诱,就比较容易欺骗信教群众,特别是欺骗没有多少文化、对宗教也缺乏基本了解而又急于表现自己宗教虔诚的一些青年,为分裂主义提供一种精神的动力和支持,扩大它的追随者队伍。以分裂国家为目的的宗教极端主义的危害,还在于它不忌惮采取暴力恐怖手段。并不是所有的宗教极端主义者在任何时候都会采取这种手段,而以分裂为目的的极端主义者则公开的、主要的采取这种手段,这就是我们今天在新疆看到的。这股势力愈来愈倾向于以滥杀无辜的残忍行为危害社会,造成社会恐慌,以扩大它的影响,迫使国家做出退让,以达到分裂国家的目的。这不表明它有力量,而表明它不仅在实力上而且在精神上已经走向穷途末路。
我们现在讲“东突”利用宗教极端主义比较多,但不能忘记另一位宗教极端主义鼓吹者——十四世达赖。达赖煽动他人自焚,“东突”势力用刀子、用炸药杀人,在程度上虽然有所区别,但性质上没有多少区别。1959年达赖集团策划叛乱,上世纪60年代对我国的边界实行武装骚扰,2008年制造拉萨“3·14”事件,他们同样直接使用暴力恐怖手段。只是在目前条件下,达赖为了戴牢他“诺贝尔和平奖”的帽子,争取西方势力的同情和支持,改用了“非暴力”旗号而已。达赖集团派人在境内向一些无知的青年人散布:你平常得不到达赖为你祈祷,而自焚以后马上可以得到达赖的祈祷,马上就可以转世过上等人的日子,甚至可以成佛,好处大大的。达赖本人不但亲自为自焚者举办“特殊法会”,带头绝食,而且几次三番表示“自焚是逃脱暴政的唯一途径”,他绝不会开口制止自焚。达赖是在以他的特有方式鼓吹宗教极端主义,同样是为了达到对中国政府施压、分裂中国的目的。达赖集团煽动他人自焚与“东突”势力组织策划一系列暴恐事件没有实质性区别。
宗教极端主义不仅不是宗教,而且反对宗教的爱好和平、珍视生命的传统理念。它还使我们不了解情况的一些群众认为暴力恐怖行为是伊斯兰教、藏传佛教所提倡的,从而产生误解,败坏伊斯兰教、藏传佛教的声誉。所以说,宗教极端主义是包括宗教界在内的全社会的共同敌人。
宗教极端主义的根源是多方面的
一是历史根源。一般来说,当前发生在中国的宗教极端主义现象,其历史根源往上追溯并不在国内而在国外。中国的宗教包括外来的宗教,受儒家传统文化的影响,都比较宽厚、包容、理性、平和,这是中国宗教非常好的传统。极端的思想在中国传统宗教中不容易找到生存空间,换句话说,中国宗教不是很容易被极端主义所利用。各色宗教极端主义是从境外伴随着帝国主义分裂中国的图谋来到中国的。比如“东突”思想并不是产生于新疆,并不是产生于维吾尔族。它是19世纪末产生于俄国的鞑靼知识分子中的泛突厥主义,产生于没落的奥斯曼帝国的泛伊斯兰主义,这“两泛”随着帝国主义的侵略影响到中国,影响到新疆。历史上,新疆1933年、1944年两次建立过所谓的“东突厥斯坦国家”,都是外国势力背后操纵,第一次是英国人操纵,第二次是当时的苏联操纵。而宗教极端主义作为分裂中国图谋的工具同时也渗透到中国。可以这样说,宗教极端主义一开始就是为外国势力分化、瓦解中国服务的。没有帝国主义的侵略和今天西方势力对我们的颠覆,中国宗教不太可能产生这些怪异的思想。
二是当代国际政治的根源。现代宗教极端主义在西亚、中亚一带的泛滥,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对这一带国家的侵略和欺凌有关。西方的霸权主义行径激发起当地民众的反抗,而宗教极端主义则成为反抗他们的一种思想武器、一种手段。美国在对付苏联的过程中,有意扶持、利用、纵容那些带有宗教极端主义色彩的武装组织,包括基地组织、塔利班。它没有想到这些组织后来成了反美的力量。即使今天美国对形形色色反美势力进行打压,也没有忘记要给他们留一个空间,留一个地盘,把祸水引往中国。这就是我们看到的,美国在对阿富汗、伊拉克的战争中,抓到别国的暴力恐怖分子往死里整,而抓到来自中国的暴力恐怖分子,就像宝贝一样保护起来,一方面规定这些人不能进入美国,另一方面又千方百计为这些人在其他国家寻求保护,以备对付中国之用。
三是境外对中国渗透的根源。近几十年来,境外一些国家的宗教极端主义或带有极端主义倾向的势力,利用我们对外开放,极力对中国特别是西部地区进行渗透,使中国伊斯兰教信仰的一些好传统受到动摇、破坏,一些地方出现社会生活泛宗教化、宗教去中国化的倾向。一些不属于中国伊斯兰传统的如妇女穿“吉里巴甫”黑袍等现象蔓延,一些倾向甚至对坚持中国传统的穆斯林形成压力。伊斯兰教自唐代进入中国以后,为什么在我们国家能够发展起来,获得那么崇高的地位?因为它一直走中国化的道路,和中国传统文化相结合,“以儒诠回”。而现在一少部分穆斯林却倒过来走,眼睛不是往我们自己脚踩的土地看,而是盲目向外(阿拉伯地区)看,人家的服装是怎么穿的,人家的礼仪怎么规定的,人家的清真寺是怎么建的,以人家的为标准衡量一切,从而逐步脱离上千年已经形成的中国化优秀历史传统和已经形成的中国特色穆斯林的风俗习惯。在这样一种倾向影响下,有人趁机把那里的极端思想也说成是好东西,认为那才是“正宗”,是“真正的伊斯兰”、“真正的清真寺”。这些正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的生活。虽然我们不能把宗教去中国化倾向等同于宗教极端主义,但这种倾向确实可以使我们的信众失去辨别力,包括丧失对外来宗教极端主义的警惕。
我们也不能不说宗教极端主义之所以能够渗透到中国,滋生起来危害社会,和我们一些地方经济欠发达,文教事业欠发展,以及有些地方相对封闭有关。我们看到,新疆一些穆斯林群众处于双重的封闭状态,一重是新疆远离中原,对中国广大的内地来说相对封闭,而离中亚、西亚很近;另一重是南疆有很多群众囿于绿洲小环境,对自治区广大地区来说又相对封闭,一些群众了解不到整个国家现在是什么样子,也了解不到整个新疆现在是什么样子,乌鲁木齐是什么样子,北疆是什么样子。这就使得他们对国家的了解少,对社会进步了解少,对现代文明了解少。当然,随着新疆的现代化建设,这种状态正在改变,但离根本改变还有距离。无论在新疆还是西藏,那些把自己点着了的人,上街拿刀砍人的人,大多数来自很封闭的、接触外界很少的地方。开放、开化,是从根本上消除宗教极端主义的必要条件。 反宗教极端主义是一个综合性工程
宗教极端主义的每个根源都不是短期内能消除的,不是一项政策就能解决的,因此反宗教极端主义的斗争也将是长期的。要看到,反宗教极端主义是综合性工程,靠新疆一地不行,靠某项工作单兵独进也不行,必须各方面综合施政,相互配合,其中也包括宗教界的努力。只有这样,才有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第一,当前最直接、产生效果最快、最紧迫的还是严厉打击宗教极端思想的传播团伙,切断传播渠道,转化“地下讲经点”。对“地下讲经点”的处置不能简单化,我们要打击的是借“地下讲经点”传播宗教极端主义的少数头头,而不要泛泛地处理那些普通信徒,对普通信众主要是教育、引导、管理的问题。大量事实证明,非法出版物、互联网是宗教极端主义赖以传播的主要渠道,必须严管,相邻各省要配合、支持新疆,负起责任。
第二,扩大产业领域,发展新的生产力,把对新疆的经济支持更多放在那些能够增加就业的行业。增加一个人就业就能稳定一个家庭,这是民族地区的普遍经验。通过扩大生产领域,增加就业,让更多少数民族群众、信教群众加入到现代产业队伍中来,特别是让青年人的生活、思想方式同现代生产、现代科技联系在一起。这样,宗教极端主义就很难进去、很难立足。
第三,坚持整个社会生活的世俗化取向。现在有的地方社会生活中宗教的氛围越来越浓,甚至如果妇女不把头裹起来,男人进商店买酒买烟,都会遭到指责。这是一种倒退。要坚持宗教活动主要在宗教场所进行,宗教不能干预行政、司法、教育等属于政府的职能。在宗教影响比较大的地方,政府施政要经常用“社会生活世俗化”的尺子量一量。
社会生活世俗化很重要的一条是普及国民教育,普及现代科技文化,特别是提高偏远地区农牧民的科学文化水平,让他们的头脑中多一些现代知识。这并不妨碍他们仍然是一个虔诚的穆斯林,但是这样他们就有了对宗教极端主义的鉴别能力。
第四,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保护群众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场所和正常的宗教活动。要努力使信教群众提升信仰水准的合理愿望,能够在合法宗教场所中得到满足,从而压缩“地下讲经点”的生存空间。
第五,更好地发挥宗教界人士的作用。宗教界人士的作用在某种意义上是党政干部无法取代的。讲《古兰经》、讲“圣训、”,信教群众还是要听宗教界人士的。既能坚持爱国立场,又有很深的宗教造诣,能讲好《古兰经》、“圣训”的宗教人士是国家的宝贵人才。新疆宗教界讲新编“卧尔玆”很多年了,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要研究让爱国宗教人士在宗教后备人才培养中更好地发挥作用的问题。一定阶段由爱国宗教界人士实行传统的师带徒方式,一定阶段让这些学生进入经文学校,除了学习伊斯兰教,还可以接受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类现代知识等教育,这种教育是师带徒方式难以办到的。
第六,反对宗教极端主义要全国一盘棋。宗教极端主义的渗透不分地域。多年来,有些带有极端主义倾向的境外教派深入内地传教,起初并未引起政府部门的关注,等到发现是个问题时已经成势,治理难度增大。当前,内地各省要全力支持新疆的反宗教极端主义斗争,同时要把防范打击宗教极端主义作为本省一项重要的任务。各地区、各领域相互配合,我们才有可能从根本上把宗教极端主义这一祸害整治住。
(作者系全国政协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本文转自《中国民族报》2014年0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