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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十二五”时期宗教工作的思考
2011年01月29日 23:50 (点击: )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呈现新的阶段性特征,宗教领域面临新的情况和问题。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二五”规划建议和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要求,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要求,对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宗教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具有重要意义。

    一、“十二五”规划对宗教工作的要求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上启下的关键五年。中央明确提出,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按照“十二五”规划的总要求做好宗教工作,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宗教关系和谐为主题,以提高宗教事务管理科学化水平为主线,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保持宗教领域团结和谐稳定,调动发挥宗教方面的积极作用,为推动落实“十二五”规划、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作贡献。

    (一)必须更加重视依法管理。落实“十二五”规划,必须强化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这既是依法治国方略对宗教工作的客观要求,也是“十二五”规划社会建设的目标要求。必须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更加注重运用法律手段处理宗教问题,进一步健全宗教事务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宗教事务管理体制机制,切实保障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合法权益,确保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二)必须更加重视做信教群众工作。落实“十二五”规划,必须更加重视以人为本,把做好信教群众工作作为宗教工作的根本任务,最大限度地调动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把他们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把他们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共同目标上来。

    (三)必须更加重视促进宗教关系和谐。正确认识和处理宗教关系,保持和促进宗教关系和谐,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事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事关党和国家的兴旺发达和长治久安。“十二五”时期,必须更加重视保持和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努力实现宗教与社会和谐相处,各宗教和谐相处,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和谐相处,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四)必须更加重视发挥宗教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必须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十二五”时期,必须更加重视调动发挥宗教方面的积极作用。必须继续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增添新力量,为全面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作贡献。

    二、“十二五”时期宗教工作的挑战

    当前,我国宗教领域的总体形势是好的。中央高度重视宗教工作,宗教工作理论认识更加成熟,政策法规更加健全,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更加巩固,这是我们做好“十二五”时期宗教工作的坚实基础。同时,我们必须看到,世情、国情继续发生深刻变化,社会结构快速转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人们思想认识和价值观念的多样性不断增强,宗教领域的矛盾问题十分突出,宗教工作面临新的挑战。

    (一)信教人口持续增长,宗教影响不断扩大。近年来,我国宗教一直呈现出持续发展的态势,各宗教信徒数量都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基督教和佛教信徒的增长尤其快速。根据最新统计,全国基督教信徒已达到2305万。在信徒结构和分布上,宗教信仰逐渐从社会边缘人群向主流人群发展、从农村地区向城市发展,在各个地区、各个领域、各类人群中都有不同程度的分布,并呈现向知识分子、高收入群体等社会精英阶层扩展之势。宗教的意识形态作用、社会参与作用以及个人价值支撑作用不断强化,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人们对宗教的认识和态度更加多元,对宗教的兴趣、认同和接受程度不断提高。涉及宗教问题的观念冲突、利益矛盾和社会关系更加复杂。

    (二)矛盾问题仍然突出,继续影响社会稳定。近年来,虽然处理各宗教的重点难点问题取得重要进展和突破,但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和问题仍然突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矛盾凸显期,社会转型期的诸多矛盾在宗教领域也有所反映,涉及宗教的利益矛盾呈上升势头。人口流动对国内各宗教地域格局的变化也有一定影响作用,不同宗教和教派之间、信教和不信教群众及信仰不同宗教群众之间发生矛盾冲突的可能性增大。借助于现代通讯技术和网络的高速发展,一些宗教方面的局部问题很容易被全局化、扩大化、复杂化,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隐患。总体上,一些旧的问题尚未解决,新的问题又已产生,有些老问题在新的环境下又有新的发展和表现,成为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

    (三)境外宗教渗透猖獗,严重影响国家安全。近年来,抵御境外利用宗教渗透工作不断加强,取得明显成效,但形势依然严峻。新时期新阶段,随着国内外环境的变化,境外渗透的力度在不断加大、手段在不断翻新,渗透范围涉及经济、教育、文化、公益慈善等各个领域,渗透目标也开始向城镇地区、主流人群转移,渗透触角已伸及各个领域。梵蒂冈推行“合一共融”策略,继续与我争夺选圣主教的主导权,挑战我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影响了天主教内部的团结和社会和谐。伊斯兰教“达洼”宣教活动屡禁不止,境内外宗教极端势力打着伊斯兰教旗号与我争夺群众,制造暴力恐怖事件。达赖集团继续利用藏传佛教进行分裂破坏活动。这些这些因素对我国的民族团结、边疆稳定乃至国家安全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四)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宗教工作面临新挑战。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人口流动加快,藏传佛教、西部伊斯兰教派在东部地区的活动不断增加,达赖集团和“三股势力”极力加以利用,给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带来新课题。五大宗教以外的传统宗教和新兴宗教争相在我国发展信徒、设立组织,冲击我国传统的宗教格局。此外,民间信仰的复苏和活动也更加突出,一些省份民间信仰的活动场所数以万计,信徒甚至超过了当地五大宗教信徒的总数。这些新情况新问题,对宗教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三、认真做好“十二五”时期的宗教工作

    进入“十二五”时期,宗教工作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必须继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宗教关系和谐为主题,以提高宗教事务管理科学化水平为主线,在抓管理、促和谐上下功夫,在凝聚力量、发挥作用上求实效,认真落实宗教工作“十二五”规划,推动宗教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全面贯彻基本方针,着力促进宗教和谐

    落实宗教工作“十二五”规划,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在促进宗教关系和谐上下功夫。要深入挖掘宗教教义思想中的和谐资源,加强思想建设、制度建设、组织建设和人才建设,促进宗教内部关系和谐。要发扬我国宗教平等包容、团结和睦的优良品格,鼓励支持宗教界开展对话合作,促进宗教之间关系的和谐。要弘扬我国宗教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促进宗教与社会关系的和谐。要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巩固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政教关系的和谐。

    (二)不断完善政策法规,切实强化依法管理

    落实宗教工作“十二五”规划,必须在完善政策法规、强化依法管理上下功夫。要深入落实《宗教事务条例》,不断推进配套规章和制度建设,及时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政策转化为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宗教事务法律法规体系。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具体政策,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对老问题新表现,要研究提出新举措。对新情况新问题,要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坚持依法行政,努力推进宗教工作从主要靠政策指导到依法管理的转变。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要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体现管理,不断提高宗教事务管理的法治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三)做好信教群众工作,充分发挥积极作用

    落实宗教工作“十二五”规划,必须抓住做信教群众工作这个根本,调动发挥宗教方面的积极作用。要进一步加强信教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增强他们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要积极研究把握新形势下信教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提高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服务群众的本领。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努力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办实事,切实帮助信教群众解决困难。要鼓励宗教界为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祖国统一多作贡献。要支持他们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努力挖掘和弘扬宗教教义、宗教道德、宗教文化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夯实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思想伦理基础。要鼓励有条件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积极参与社会救助、社会公益事业和慈善事业,在扶贫、济困、救灾、助残、养老、支教、义诊等方面发挥有益作用。

    (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推动理论实践创新

    落实宗教工作“十二五”规划,必须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为解决问题提供科学依据。要加强对宗教工作中一些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和政策性问题的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我国各宗教的基本状况,摸清底数、吃透情况。特别要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研究,集中攻关。要通过调查研究,提出科学有效的思路和举措,为创新理论政策、完善法律法规、推动工作落实奠定基础。要通过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把握规律,以科学的思维谋划宗教工作,以创新的理论指导宗教工作,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不断提高宗教工作科学化水平。

    (五)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夯实基础,务求实效。

    做好“十二五”时期的宗教工作,关键在于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要更加重视宗教工作,将宗教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相关部门各司其职,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形成宗教事务管理的整体合力。要继续关心支持宗教工作部门建设,特别是加强基层宗教工作机构建设,落实工作经费,确保基层宗教工作有人做。要进一步拓宽渠道、创新方法,加强对各级宗教工作干部的培训,不断增强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宗教工作的能力水平。要切实加强基层宗教工作,把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贯彻到基层,把宗教工作的政策措施落实到基层。要结合实际实化措施,确保宗教工作“十二五”规划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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